《巴拿马运河管理协议》(修订版)是帝国与美国外交“蜜月期”的具体表现。

第一次世界大战前, 巴拿马是帝国的海外领地, 巴拿马运河也归帝国管理。当时,帝国与美国等几个主要国家签有国际条约,在非敌对状况下,任何国家的民用与军用舰船交纳了通行费用之后,都可以自由通过巴拿马运河。

美国参战后,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下巴拿马运河。

战后,在美国的策划下,巴拿马宣布独立。只是,当时帝国仍然控制着运河以东地区,美国则控制着运河以西地区。

《巴黎和约》签署之后,大明帝国与美国达成单方面协议,巴拿马运河由双方共同管理,收取的通航费除了用于运河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之外,全部交由巴拿马当局。另外,如果没有得到三方同意,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改动巴拿马运河的重要设施。即,不能擅自改变巴拿马运河的通航能力。

当年,这项协议的影响还不大,美国也因此获得了巴拿马运河一半的控制权。

只是,到了现在,这项协议成为了美国海军头上的紧箍咒。

很简单:巴拿马运河的船闸只能容纳宽度不过三十三米的舰船!也就是说,美国海军主力舰的宽度不能过三十三米,不然的话,就只能绕道合恩角进入太平洋,这将使战舰的航行距离增加数千海里,使航渡时间延长二十天!即便不考虑和平时期的经济效应,在战时,二十天足以让一场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海战分出胜负了。

更重要的是,巴拿马运河的通航能力直接限制了美国海军主力舰的性能。

以三十三米的宽度为限,即便美国的工程师再厉害,战列舰的标准排水量也难以过五万吨,也就难以采用过十六英寸口径的主炮,装甲防护能力难以提高。帝国海军却不受这个限制,因此在技术成熟的情况下,完全有能力建造出比美国海军更优秀的主力舰!

为了摆脱这个枷锁,美国必须向帝国做出让步。

结果,当帝国举起了大棒,准备砸向日本的时候,美国不但没有明确表态支持日本,与日本联手对付帝国,反而向帝国摇晃起了橄榄枝,并且展开了频繁的外交斡旋,充当起了帝国与日本的调解人。

最终,萧鼎昆利用这一机会,成功将日本逼入了绝境。

当然,有收获,必须有付出。为了安抚美国,在出访华盛顿的时候,萧鼎昆与美国总统罗斯福达成了初步意向协议。随后,双方外交代表展开正式谈判。

七十年七月八日,帝国与美国正式修订了《巴拿马运河管理协议》。

在该协议中,美国承诺在一年内撤走部署在棉兰老岛达沃海军基地的舰队,将部署在澳大利亚的西南太平洋舰队削减一般,并且新建战列舰在服役后两年内不派往太平洋为交换条件,获准将运河船闸的宽度提高到三十七米,并且独自承担施工费用。运河通航能力提高之后,美国将在未来二十年内,收取百分之十五的通航费,最终收回扩大运河通航能力的施工费用。

当然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