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张家有一女嫁给信王李瑝为妾,据说十分得宠,当时事发后,刺史大人点名要将此案化小,所以当时的县令便命张家赔了这老妇人几个钱了事。”

“那这个老妇人可画了押?”

“若是画了押就没事了,那个老妇人不要钱,只要张三郎给他丈夫、儿子偿命,后来这个钱也没有给,事情就这么拖下来了。”

韦应物走了几步,想了想,对蓝县丞说道:“你替我做两件事,一是要查到张家那个女儿的名字;二是找个地方把这个疯婆子安置一下,给她洗梳干净,费用就从司笔费里出。”

“是!属下明白。”

一个月后,韦应物得到了消息,张家之女早生了一子,现在已是李瑝的侧妃了,信王府内几乎都是她说了算,而张三郎也已经不在双溪,搬到衢州经商去了,张家在双溪县只剩下一幢老宅和一个由下人打理的小盐店。在这一个月里,韦应物的足迹遍及了整个双溪县的乡村,通过大量的实地调查,他开始对双溪县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。

当京里的朋友把韦应物所需的情况发来的时候,他对这个案子已经有了一个明确的方案,在管于不管间他毅然选择了前者,这便是他韦应物的原则:法无贵贱尊卑,任何事不能不了了之,即使不公也必须有定论.调查张家的背景只是想知道此案的背景和可能的阻力,首先韦应物发公函到衢州,要求把涉案张三郎引渡回双溪县,同是他已做好另一个准备,若衢州不理,则直接上书金陵监察室,由监察室出面问责,或许是时间长久,衢州方面并没有什么阻挠便很快将张三郎解送回了双溪县。

这时,秋收已过,张三郎的再审案便成了忙完农事人们所谈论的焦点,三天后,双溪县县令正式开审张三郎杀人一案,由于老妇人神智不正,故没有成为原告,直接由县里审理。

“大人,我去顾家滋事是真,但却没有想过要杀他们,当时所拿之物都是棍棒,相反他们顾家父子所拿的却是长刀,我的随从也被砍伤,到后来已经不仅仅是两家人斗殴那样简单,本来只有十几个人的阵势竟演变成一百多人的群殴,他顾家父子明显是被金属器具砍死的,可我们当时只带了棍棒,这些很多人都可以作证,所以当时我在口供上画了押,也是基于这种情况。大人,虽然事隔多年,我还是想重申,当时我绝没有想过要杀顾家父子,只是忿不过他们逼死二娘,才想教训他们一下,一切请大人明鉴。”

从卷宗上看,张三郎所说的话完全符合,更重要是顾家父子的尸首在十年前的一次洪水中被冲走了,想再验尸骨都不可能,一切只能从证人和当时的记录中来断案。

“传地保!”

很快地保便被带了上来,十几年过去,这地保也已成了垂老之人,被他儿子搀扶来过堂。

“大人,我父亲已经想不起过去的事了,不过小人当时也在场,愿意替我父亲陈述。”地保的儿子,也就是现在的地保跪下禀报道。

“你说!”

“当时我和父亲正在家中吃早饭,突然听说张家和顾家打起来了,我便和父亲一起赶去现场。我还记得当时人很乱,至少有上百人,也分不清楚谁是哪一边的,只见顾家的儿子象发疯似的拿着猎刀乱砍,他的父亲已不见踪影,后来见他拿刀跳进一个屋子里去砍人,就再也没有出来过,顾家的儿子就是死在那个屋子里,他父亲是怎么死的,我并未看见。”

韦应物一边看着卷宗一边听地保的儿子述说,和他父亲当时的证言也大致相同,可韦应物总觉得有什么事情没有被写进卷宗,可他又一时说不清楚是什么,接下来又招了不少证人问话,所说也大致不差,当天的审案便是在对往事的陈述中度过。

夜里,正当韦应物在考虑白天的案情时,突然门敲了几下,韦应物打开门,见是县尉兼捕头雷万鸣站在门外。

“雷捕头有事请进来说!”

雷万鸣进来后便开诚布公的说道:“大人,我深夜来访就是要告诉大人一些白天案子的事,白天人多嘴杂,我不好说。”

“好!雷县尉请直说!”

“当年是我去给顾家父子收的尸,顾家父子是被砍死在屋内的,而且正是被他们自己的猎刀砍死的,我去的时候,两把猎刀还插在他们的身体上,从伤痕来看,他们每人都至少被砍了上百刀,而且刀痕深浅不一,角度也不同,可见是被很多人砍过。所以属下知道,杀死顾家父子的,绝对不止一人。”!